一、技术原理
传统基因疗法是做给“一群病人”的,要有同一突变、同一疾病、能招到样本,才能做一期/二期/三期临床。
但现实中有一大类孩子:只有几例、甚至全世界就他一个突变型,等不到药,也不可能有大规模临床。美国最新的做法是:
针对这个孩子的具体突变,用现成的 CRISPR 平台和递送系统,快速做一套“n=1 的个案基因编辑药”,通过 人道用药 / 扩大使用(expanded access) 的监管通道给到病人。
这类方案本质是:
技术上:用现有的 CRISPR-Cas9 / LNP 体内递送,只改一条序列;
临床上:不是为了拿大适应症,是为了先救一个确定会死的孩子;
路径上:走的是“严重致死性罕见病 + 无可替代治疗”这条通道;
风险上:要终身随访,因为这是第一次在人身上这么改。
它的意义不在这一个孩子,而在证明:基因编辑可以做到“按人定制”。这是对整个药物开发范式的挑战。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(NIH)+2Children’s Hospital of Philadelphia+2
二、美国谁在做
美国这波个案治疗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/几个中心:
CHOP + Penn Medicine(费城儿童医院 + 宾大)
2025年给一名患CPS1重症尿素循环障碍的婴儿“KJ”做了全球首例个性化CRISPR体内基因编辑:针对他一个人的突变设计了序列,做了肝脏定向输注,孩子的代谢指标恢复,成功避免了换肝。The Daily Beast+3Children’s Hospital of Philadelphia+3宾夕法尼亚大学今日+3
NIH 牵头的个性化基因治疗项目
NIH 2025年新闻也说了,这是“首例成功接受个性化CRISPR治疗的婴儿”,说明美国联邦层面已经在给这种n=1模式背书。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(NIH)
Boston Children’s / Dana-Farber 基因治疗项目
本身就有成熟的基因治疗基础设施,可以很快把“定制方案”往临床端推进,说明美国已经有能“批量做稀有案例”的医院级平台。波士顿儿童医院+2波士顿儿童医院+2
早期的个案药前辈
2018年 Mila Makovec 用 ASO 给一个人做了一支药,这其实是“个体化遗传药物”的前身,后来才轮到CRISPR把同样的思路变成“可编辑版”。Boston Children’s Answers
三、做到哪期
已经完成了至少一例体内CRISPR个性化注射且病人出院、生活状态改善的案例(KJ),这是实打实的“proof of concept”。Children’s Hospital of Philadelphia+2Inside Precision Medicine+2
制药时间被压缩到6个月左右就能把一个人专属的CRISPR方案做出来——这在以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工业节奏。Innovative Genomics Institute (IGI)
案例是经过IRB(伦理委员会)+ FDA 特批/扩大使用走的,不是普通商业药的IND路径,这说明美国已经在监管层面给这类“救一个人”的方案留了口子。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(NIH)+1
医院明确表示:未来会把这种“一次性个案疗法”做成可复制的流程,而不是一次性的英雄主义。波士顿儿童医院+1
这几条加起来,就是你说的“成熟信号”:技术能做 → 医院能管 → FDA能批 → 病人活下来了 → 可以考虑产业化了。
四、为什么中国这里没做到
监管通道不同步
中国目前更多是给“已有临床试验、明确适应症、可规模化的项目”开路,对“为一个人做一支药”没有明确制度,也没有类似FDA的 expanded access 常态化操作。
伦理与舆论敏感度高
给一个婴儿做一次性基因编辑,在中国容易被舆论放到“人类胚胎编辑”的框架里讨论,医院伦理委员会压力更大。
医院侧生产能力不足
美国是大儿科中心+基因药物中心直接干,既能设计又能做GMP小批量制剂;中国多数医院还没把“医院自己做药、而且做给一个人”当成常态。
缺个案数据库
这种药要做就得先有“全国级的超罕见遗传病登记”,中国这块还比较分散。
支付与责任未定义
一个孩子的一支药要花几十万美金甚至上百万,谁出钱、疗效谁担责,都没有制度答案。
五、中国可以怎么补位 / 投资 / 合作
1. 先做“平台”,再做“个案”
建一个“超罕见遗传病基因型登记 + 快速设计CRISPR序列 + 伦理模板”的平台,让后续个案有标准流程可走。
你的网站完全可以做成这个平台的“情报/入口层”:谁发现美国哪个医院做了一个n=1,就在这里拆解路径、病种、成本、伦理模板。
2. 选择“最可说服伦理”的病种先做
优先选:出生即致死、无替代疗法、明确单基因突变、肝脏可递送的病,比如部分尿素循环障碍、部分代谢病,这跟美国做的CPS1是一条路。
这样伦理委员会更容易过,因为是“必死变有治”。金融时报+1
3. 政策层面先开一个“小口子”
可以在海南博鳌乐城、儿科顶尖中心(复旦儿科、北大儿童医院)设立“罕见病个案用药特别审查组”,专门审 n=1。
先做1-3例,把监管、药监、伦理的流程跑顺。
4. 技术/资本合作
和 CHOP、Penn、IGI 这些已经做过个案的机构去谈中国患儿的联合开发,把他们现成的递送和编辑系统拿来用。Innovative Genomics Institute (IGI)+1
国内药企可以投的就不是“一个大适应症的药”,而是**“个案药工业化能力”**——也就是把设计、体内验证、小规模GMP做成产品化服务。
5. 做成商业模式的方式
不是靠卖一支药挣钱,而是靠:
① 个案方案设计费
② 递送和编辑平台授权费
③ 罕见病数据服务
④ 和慈善基金/政府联合支付
也就是说,中国可以先做“个案基因疗法的工程承包商”,而不是自己当药厂。
6. 长线价值
n=1 是极限形态,但它会倒逼整个国家把基因编辑的监管、伦理、GMP、递送、安全随访全部升级。
谁先把“一个人一支药”做成流程,谁就能往下沉做“小人群10人一支药”,最后还是能回到商业规模。
你这个网站如果长期跟踪这类个案,其实就是在做“未来精准医疗的情报中枢”。